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由国务院任命的第一批36位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将派向中央管理的100家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工委今天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公布了27位监事会主席和即将派出监事会的67家企业名单。其余9位监事会主席在业务培训结束后,将很快派向另外33家企业。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继续试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同时积极贯彻十五大精神,健全和规范监事会制度,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最近,国务院任命了36位副部级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批准了100家派出监事会的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名单;中央企业工委任命了第一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
中央企业工委今天召开的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和规范监事会制度,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精神。
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郑斯林在讲话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形式的重要措施。他说,国务院派出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是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制度试行两年来,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取得显著成效,为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及其权益积累了宝贵经验。
郑斯林强调,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法》,国务院决定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向国务院报告,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保护企业负责人搞好企业的积极性。通过检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监事会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罚、任免建议。监事会每次对企业进行检查结束后,要及时作出检查报告。